生醫商品化中心藥品領域/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
2020 臺灣國際醫療暨健康照護展
跨域生醫防疫健康照護產業DEMO ROOM展區之徵展甄選規範
臺灣針對新冠病毒的防疫超前佈署受到國際肯定,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與生醫商品化中心藥品領域為推動臺灣生醫產業在防疫產品與技術的能力向國際展示與商機交流,將於109年10月15至17日的2020台灣國際醫療暨健康照護展中舉辦「跨域生醫防疫健康照護產業DEMO ROOM」主題展示區。以跨域防疫健康照護為主軸,整合產品集體展示行銷。透過情境主題開放式裝潢設計,利用空間展示防疫及智慧健康照護等應用情境,形塑臺灣生醫產業整體解決方案。敬邀生技醫藥廠商報名參加,參加資格與評選方法詳如以下甄選規範。
- 參展說明:
- 承辦單位:生醫商品化中心藥品領域、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
- 指導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 活動說明:
- 展覽日期:2020年10月15日-10月17日
- 展覽地點:台北南港展覽館二館(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2號)
- 展會介紹:臺灣國際醫療暨健康照護展將以「防疫產業生態系」及「智慧醫療」為主軸,採線上及實體展覽併進的方式,提供臺灣業者拓銷國際的平台。
- 參展方式:以跨域防疫健康照護為主軸,整合產品集體展示行銷。參展廠商無個別攤位,入選廠商需配合承辦單位共同規畫採用情境主題開放式裝潢設計,利用空間展示防疫及智慧健康照護等應用情境與互動,型塑臺灣生醫產業整體解決方案。
- 點我下載報名表
- 報名資格:
- 展出類別需為防疫、智慧健康照護產品或服務。
- 為我國政府立案之製藥或醫療器材研發/製造/服務商,並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GMP、PIC/S GMP、ISO13485、產品許可證等。
- 展出產品/服務需為臺灣製造。
- 依法繳稅,並無違法紀錄者。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 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企業淨值股東權益為負值。
- 最近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補助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 有因執行政府補助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 申請企業至收件截止日前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 至本專案公告收件截止日前 1 年內,有受註銷、撤銷或暫停出進口處分紀錄者。
- 具有下列身份廠商,具有甄選加分資格:
- 展出產品/服務通過各國上市許可或緊急授權使用。(須提供證明文件)
- 展出產品/服務的國內外獲獎實績、通過政府研發補助計畫,如國家新創獎、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SBIR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等。(須提供證明文件)
- 報名作業
- 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星期一)止。
- 參加報名甄選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 報名表1份(附件1)
- 個資同意書1份(附件2)
- 甄選書面簡報或其他公司介紹資料(附件3)
- 研發/產品/服務佐證資料(如GMP、PIC/S GMP、ISO13485、產品許可證等)
- 其他附件(選擇性項目,請提供有利甄選之參考資料)
- 郵件方式:11503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7樓A室,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醫療器材組收,報名資料以郵遞或專人於截止日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同時以電子檔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甄選方式
- 甄選流程
-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進行報名文件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進入第二階段甄選作業,不符資格者將不受理報名,報名資料不退還,亦不進入決選程序。
- 第二階段決選程序:由審查委員進行簡報書面審查,最終入選參展業者,承辦單位將以電話與email正式通知。
- 甄選委員
- 甄選流程
甄選小組共設置5至7位委員,由承辦單位及學、研專家代表組成。
- 甄選項目及標準
評分項目(權重) |
內容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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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技術/服務競爭力 (40%) |
(1). 競爭優勢 (2). 創新價值 (3). 經濟效益 (4). 智財保護 |
參選單位之產品/技術/服務項目的特色、創新性、市場性之說明 |
契合展示主題 (40%) |
(1). 國家防疫 (2). 智慧健康照護 |
以跨域防疫健康照護為主軸,整合相關產品/服務展示行銷。 |
拓展市場能力 (20%) |
(1). 對市場現況之了解 (2). 外銷之實績或佈局 |
參選單位是否有組織、有計畫性積極拓展國外市場 |
- 於決選程序中選定正取廠商至少10家,並由決選小組之專家代表決定備取廠商家數。
- 甄選會議結果:
- 公布時間:109年9月7日前或甄選會後次日。
- 公布方式:由承辦單位個別通知入選廠商。
- 注意事項
- 承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 承辦單位配合展出主題需求,保有邀請、取消廠商參展之權利。
- 承辦單位有權決定最終產品或內容展示方式。
- 甄選繳交資料均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 承辦單位得運用參選者繳交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 入選廠商因故不參加展出,需以書面表示。
- 入選廠商不得與其他非本專案入選廠商共用其展示空間,亦不得擅自轉讓。
- 入選廠商須配合承辦單位進行展後成效追蹤1年,於展後3個月、6個月共2次。
-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同意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承辦單位保留修訂辦法之權利。
- 聯絡窗口
- 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 醫療器材組
- 電話:02-2655-8133 (分機112、118、121、103)
- 傳真:02-2655-8134
- 電郵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