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派員準時出席相關會議及參加展覽。
(二)為維護整體形象,廠商如須於其攤位內張貼任何宣傳品,請事先妥為規劃,並知會外貿協會。
(三)參加廠商不得與其他非本團團員共用其攤位,亦不得擅自轉讓攤位。
(四)展覽活動期間內必須在場照料樣品接洽交易,並協助提供資料以便外貿協會分析市場及統計推銷成果,其涉及業務機密部分,外貿協會將予審慎保密。
(五)參加廠商之展品、出版品及所提供之團員名冊刊登產品圖文,不得涉及商品仿冒或侵害國內外其他廠商之專利權或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如涉及仿冒事宜,由廠商自行負擔所有責任,並支付衍生之訴訟仲裁等費用,以及活動主辦國行政或司法裁定之賠償或罰鍰。
(六)參加廠商請依照團務會議公決之行程全程參與,如有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參加,務請事先知會外貿協會。
(七)參加廠商應有團隊精神,遵守團務會議決定事項,服從團長之指揮與領導及外貿協會工作人員之協調。
(八)活動結束後應適當處理其展品。
(九)不做任何損及其他業者之利益或國家名譽之行為。
(十)團體活動時,請著妥適服裝,並遵守國際禮儀。
(十一)不得陳列任何標示 Made in China 之樣品。